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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山境外投资备案 ODI备案材料(干货分享)

发布时间: 2025-01-15 23:49 更新时间: 2025-01-17 07:08

2025年中山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山市内依法设立的企业计划在境外进行的直接投资活动,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并购、参股等,均需进行ODI备案。

二、备案条件

  1. 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在中山市依法设立的企业。

  2. 成立时间: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若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也可申请)。

  3. 项目类型:非敏感类项目(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中山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备案流程

  1. 准备材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系统填写完整后打印(原件)。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相关章程:章程指境外子公司的章程,合资企业还需出具合作协议或合同。

    • 境内投资主体权力机构作出的境外投资或出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如为企业,由企业法人签字并提供股东营业执照。

    •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内容应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境外投资项目情况等。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系统打印,原件(签字决策人应与出资决策决议上的人员一一对应并附上身份证明文件)。

    • 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股东出资证明、银行贷款协议等,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

  2. 提交申请

    • 企业通过“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所在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人通过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odi.gdcom.gov.cn)填写《境外投资申请表》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 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 材料审核

    • 接收:窗口人员根据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 初审:审核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自收到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补正材料。

    • 审核与反馈:审核人员审核材料后作出同意受理企业备案申请的决定。

  4. 获得备案证书

    •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需在获得证书后的两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否则证书将失效。

    • 申请人到中山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境外机构证书》,或者选择快递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5. 外汇管理局备案与资金汇出

    • 企业还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进行备案。

    • 通过银行进行外汇兑换和汇出,需提交外汇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完整,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批被驳回。

  2. 提前了解政策变化:由于法规政策可能会有变动,企业应及时关注新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符合当前要求。

  3. 避免设立空壳公司: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司时,应确保其具备实际运营能力,避免被视为空壳公司,这将影响备案成功率。

  4. 合理安排时间:考虑到多个部门的审核时间差异,建议企业提前规划投资时间表,以免影响投资计划。

  5. 定期更新信息:完成ODI备案后,企业还需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上一年度境外企业的存量权益情况,以确保持续合规。

五、窗口办理信息

  • 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16-B20窗口。

  • 中心电话:0760-89817222。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可乘坐公交线路030路、035路、048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中山企业顺利完成境外投资备案。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铁仔路28号朗峻广场2栋A座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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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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